排污权交易是市场经济国家重要的政策之一。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相继出台了排污权交易政策。政府在排污权一级市场上,采取一定方式如招标、拍卖等,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排污者购买到排污权后,可根据使用情况,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排污权买入或卖出。在我国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是财政部、环保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在试点启动仪式上,蓝星新材料无锡树脂厂购买了81吨的排污指标,企业付出了29.16万元。该厂常务副厂长郭驯宙说,对于石油和化工企业而言,以后将要同时承担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和排污费两笔费用,前者可以被看成是环境资源费,后者可以视为治理补偿费。排污权交易将促使企业在购买排污权和减少排放之间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郭驯宙表示,如果一个企业原来一年的COD排放量为250吨,现在就要花300万元到400万元购买排污权,而企业如果通过采取各种节能减排措施降低排放,可能只需购买80吨的排放指标,花不到30万元就可以了,所以减排是很划算的。如果做得好,还可以把没用完的排污指标卖出去获得收益,这样企业就会在排污上精打细算。
江苏徐州水处理研究所高工黄华耀表示,这次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的COD价格是每吨4500元,每千克合4.5元,如果企业进行治理的话每千克也就花费1.5元.因此通过治理减少排放很合算。同样是达标排放,假如COD的排放限值是100mg/L,排放80mg/L和排放30mg/L的企业所排的COD总量是不一样的,排放越少的企业指标的需求量越少,能拿出去交易的排污指标也就越多,这对企业提高环保治理水平形成了推力。环保部有关人士表示,2009年太湖流域还将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而污染物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扩大后,将给化工企业带来压力,迫使他们加快污染物的治理步伐。否则,企业不仅要付出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和排污费两笔费用,多排污还要到排污权二级市场上去购买指标。而现有排污企业占满了环境容量后,新加入的企业和新上的项目就只能从市场上购买必需的排污权,这可以促使企业选择工艺先进、排污量小、经济效益好的新建项目,从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此前环保部曾表示,将通过试点建立重点领域生态补偿体系,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法模式,推动相关生态补偿政策法规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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