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一、物品與廠商資料
物品名稱:液化石油氣(LPG)
物品編號:113-F03001
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中國石油公司 液化石油氣事業部
製造商或供應商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二十五號三樓
製造商或供應商電話:(02) 23497610 傳真電話:(02) 23497600
緊急聯絡電話:(07)5365113安定分組南區小組 傳真電話:(07)5365115
二、成分辨識資料
混合物:
化學性質:
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
丙烷(PROPANE)
<70
丁烷(BUTANE)
>30
丙烯(PROPYLENE)
>1
三、危害辨識資料
最重要危害與效應
健康危害效應:主要健康危害為中樞神經鎮靜劑,亦為窒息劑。
環境影響:氣體洩露會有火災爆炸之危險,而造成生物之傷亡及環境衝擊。
物理及化學性危害:易燃氣體,閃火點低於-60℃,比空氣重,洩漏會沿地面傳播至遠處,遇著火源立即引燃,並有回火之危險。若流出為液體接觸會凍傷,儲存於壓力容器,若遇火災會有沸騰液體膨脹蒸氣爆炸(BLEVE)之虞。
特殊危害:LPG常溫常壓下為氣態,故液體漏出極易揮發,與空氣中氫氧游離基及臭氧起化學反應。
主要症狀:高濃度下吸入會引起呼吸道刺激、反胃、頭痛、遲鈍、呼吸短促等。造成窒息效果時,最初之症狀有呼吸急促、逐漸失去平衡感、眼花、頭部很緊感覺,舌、手指、腳趾刺痛感、說話困難,乃至無法行動及失去運動協調能力,甚至死亡。
物品危害分類:2.1(易燃氣體)
四、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 吸入:趕快將中毒者帶離現場,移至安靜涼爽,通風良好的地方,用毛毯使其保持溫暖,如果中毒者呼吸困難,或已沒有呼吸;立刻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急救或用氧氣救生器等類似儀器供給氧氣,以免導致腦部缺氧,並即送醫急救。
● 皮膚接觸:用溫水敷在感染皮膚上(如造成凍傷,不可以熱水清洗),如無溫水則用毛毯或厚衣服包裹,待溫暖後鼓勵他緩緩運動,使血液流通,有任何異樣立即送醫處理。
● 眼睛接觸:立刻用溫水沖洗眼睛十五分鐘以上,同時不斷撐開上下眼皮,可用消毒乾燥紗布輕輕包紮,即刻送至眼科醫生處急救。
● 食入:不適用。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刺激感、呼吸困難、嘔吐、頭痛、暈眩等。為中樞神經鎮靜劑,亦為窒息劑。液體因揮發性高,直接接觸,會引起眼睛和皮膚凍傷。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避免吸入LPG氣體,並注意是否有火災爆炸之虞。
對醫師之提示:吸入中毒,可考慮用氧氣輔助呼吸。
五、滅火措施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刺激感、呼吸困難、嘔吐、頭痛、暈眩等。為中樞神經鎮靜劑,亦為窒息劑。液體因揮發性高,直接接觸,會引起眼睛和皮膚凍傷。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避免吸入LPG氣體,並注意是否有火災爆炸之虞。
對醫師之提示:吸入中毒,可考慮用氧氣輔助呼吸。
六、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
(1)污染區尚未完全清理乾淨前,限制非必要人員接近該區。
(2)確定止漏及清理工作是由受過訓練人員負責。
(3)穿戴防護裝備才能進入洩漏區,如設備內為液態, 不可直接接觸洩漏液,可能會導致凍傷。
環境注意事項:
(1)對該區進行通風換氣,注意機具要用防爆型。
(2)隔絕所有火源、熱源等發火源。
(3)通知政府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相關單位。
(4)避免外洩物進入下水道或密閉空間。
清理方法:
(1)移走所有著火源。
(2)封閉汙染區,附近人員撤離。
(3)用水噴灑現場,降低空氣中氣體濃度。
(4)洩漏時救災人員須配戴正壓式全面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其他人員速遠離現場。
(5)災區附近絕對嚴禁煙火。
(6)洩漏區施行有效通風,阻斷洩漏氣體源,注意引爆濃度。
七、安全處置及儲存方法:
處置:
(1) 此物質是易燃氣體,可能是以壓縮氣體取得,需要工程控制及防護設備,工作人員應適當受訓並告知此物質之危險性及安全使用法。
(2) 撲滅所有發火源(如火花、火焰、熱表面),並遠離熱和焊接操作。
(3) 輸送操作、鋼瓶和容器應接地,並做等電位連接(跨接)。
(4) 禁止抽煙。
(5) 作業埸所清除其他會燃燒的物質。
(6) 避免釋放氣體進入工作區域的空氣中。
(7) 不要與不相容物一起使用。
(8) 操作區和貯存區,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合格的防爆設備和安全的電氣系統。
(9) 適度安裝洩漏偵測與警報裝置及適當的自動消防系統。
(10) 在通風良好的特定區採最小量操作,穿戴個人防護裝備,並與操作區隔開。
(11)鋼瓶直放於地板且固定於牆壁或柱子旁邊。
(12)使用適合的壓力調節閥。
(13)保持鋼瓶閥清潔、不受污染(水或油),開啟時小心緩慢釋壓並避免閥座損壞。
(14)鋼瓶應清楚標示並避免受損,使用時才開閥門,停用狀態應關閉所有進出口閥門。
(15)以專用推車或手推車搬運,避免以油污的手操作及將鋼瓶互相碰撞在一起。
(16)避免抓蓋舉起鋼瓶。
儲存:
(1)保護容器及管線勿受撞擊或損壞;遠離易燃物。
(2)貯存於合格之安全容器內。
(3)儲存於陰涼、乾燥且通風良好處,避免陽光直接照射,室外型儲槽,設置灑水冷卻系統。
(4)遠離強氣化劑、熱源及引火源。
(5)定期檢查容器,如有嚴重腐蝕或洩漏立即檢修。
(6)貯存區應標示清楚,無障礙物並只允許委任或受過訓的人員進入。
(7)檢查所有新進鋼瓶,清楚標示及無受損。
(8)遠離熱源、著火源,遠離不相容物。
(9)貯存不超過6個月。
(10)保護鋼瓶表面免於受腐蝕。
(11)空鋼瓶應分開貯存並標示。
(12)遵循化學品製造商/供應商建議的貯存溫度、數量及其它條件貯存。
(13)液化石油氣比空氣重,會累積於低窪地區,必須高於地平面貯存。
(14)貯存於適合可燃物的貯槽、櫥櫃、建築和房間。
(15)限量貯存,限制人員進入儲區,遠離作業區、升降梯、建築物和主要出入口。
(16)須備齊隨時可用於火災及洩漏的緊急處理裝備。
八、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
(1)一般稀釋通風,應使用防爆型設備。
(2)排氣口直接通到室外,並採取保護環境的重要措施。
危害成分
八小時時量
平均容許濃度
短時間時量
平均容許濃度
最高容許濃度
生物指標
丙烷(PROPANE)
1000ppm(1800㎎/m3)
1000ppm(1800㎎/m3)
--
無資料
丁烷(BUTANE)
800ppm(1900㎎/m3)
1000ppm(2375㎎/m3)
--
無資料
丙烯(PROPYLENE)
--
--
無資料
液化石油氣(LPG)
1000ppm(1800㎎/m3)
1000ppm(1800㎎/m3)
--
無資料
個人防護設備:
1. 呼吸防護:供氣式呼吸防護具、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2. 手部防護:防滲手套、防凍手套。
3. 眼睛防護:面罩、防濺安全護目鏡。
4. 皮膚及身體防護:防護衣、長圍裙、防護長統靴等。 工作場所須備淋身、洗眼設備。
衛生措施:
1. 應使用合格之防護具,並每日檢查是否有破損,隨時更新。
2. 不要配戴隱形眼鏡工作,注意個人衛生,工作完畢要清洗並換掉工作服,進食前應將手臉用肥皂和清水洗淨。
3. 不可在工地睡覺、飲食、加班工作也儘量減少。
4. 定期作健康檢查。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物質狀態:氣體、液體
形狀:不適用
顏色:無色
氣味:加臭味劑,似皮蛋之硫醇味
PH值:不適用
沸點/沸點範圍:-40℃~-0.5℃
分解溫度:無資料 閃火點:-100℃(-75℉)
測試方法:閉杯
自燃溫度:405~549℃(761~1120℉)
爆炸界限:1.95﹪~9.0﹪
蒸氣壓:17~127psig(60℉)
蒸氣密度(空氣=1):1.50~2.01
密度(水=1):0.50~0.58(60℉)
溶解度:不溶於水
十、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常溫常壓下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避免加熱、嚴禁煙火及靜電產生,與空氣混含有爆炸之可能。
應避免之狀況:避免加熱、嚴禁煙火及靜電產生,隔絕各種發火源。
應避免之物質:強氧化劑、羰基鎳(NICKEL CARBONYL)+氧(OXYGEN)。
危害分解物:熱分解會釋出有毒碳氧化物,如一氧化碳。
十一、毒性物資
急毒性:
急性-為一種窒息劑,亦為中樞神經鎮靜劑。19,000ppm立即致死。若氣體濃度過高,會引起窒息,液體會引起皮膚及眼睛凍傷。
慢性-可能會影響生殖及神經系統。
LC50(測試動物、暴露途徑):658gm/m3/4hr(大鼠,吸入),680 gm/m3/2hr(老鼠,吸入)
局部效應:中樞神經鎮靜劑。
致敏感性:無資料。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可能會影響生殖及神經系統。
特殊效應:可能會致癌。
十二、生態資料
可能之環境影響/環境流佈:
若洩漏流佈至下水道或地下室,遇火源可能造成火災或爆炸。
常溫常壓下為氣態,在環境中之流動擴散性強,不溶於水,不易被土壤吸附,生物體不易
蓄積。
十三、廢棄處理方法
廢棄處理方法:
(1) 參考相關法規處理。
(2) 可在安全處或焚化爐焚燒。
(3) 需符合相關環保法規。
十四、運送資料
國際運送規定:
(1) 氣槽車及包裝需有相關標示。
(2) 禁止攜帶上客機、客車或鐵路,貨機載運限量:150公斤以下。
聯合國編號:1075
國內運送規定: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
(2)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3) 台灣鐵路局危險品裝卸運輸實施細則。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十五、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質容許濃度標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十六、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
1. OHS CD ROM, OHS15370, MDL Information Systems, Inc.
2. Liquefied Petroleum Gases Handbook, NFPA,4ed. 1995
製表單位:中國石油公司 液化石油氣事業部 工程組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15號6樓
電話:(07)5365113
製表人職稱:經理
製表人姓名:曾宇
製表日期:民國89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