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士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大学本科 | 大专毕业 | 中专 | |
| 申报级别 | ||||||
| 1.从事专业工作10年并工程师5年 | 大专毕业后10年.专业工作20年.工程师8年.(有获奖可5年) | 1969年底前高中或中专毕业并参加工作的人员,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0年,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 ||||
| 从事专业工作2年 | 从事专业工作7年、中级职称5年以上 | 2.研究生班结业或双学士从事 | ||||
| 高级工程师 | 专业工作7年并任工程师5年 | |||||
| 3.后取得学历的毕业5年并任 | ||||||
工程师5年(有获奖可3年) | ||||||
| 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 1.从事所申报专业满7年以上 2.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 | |||||
| 工程师 | 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 |||||
| 助理工程师 | 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 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 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 |||
| 注:《申报条件简表》使用说明: | ||||||
1.本表只供参考(详情可查阅有关文件)。参考文件:京人发[2005]26号文 | ||||||
| 2.个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查阅本表。本表专业适用于工程系列通信、自动控制、电子器件及材料等专业。 | ||||||
3.晋升高、中级职务均需参加外语考试(其具体要求见每年发文);均需参加答辩(其安排见内年发文)。 | ||||||
4.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须通过"计算机应用水平"4个模块;中级须通过3个模块。 | ||||||
5.根据京人发[2005]34号文件,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参加专业考试,此考试没有免试条件。考试安排见当年发文。 | ||||||
6.申报高级职称的破格条件请查阅市人事局京人发[2001]66号文件;申报中级原则上不破格。 | ||||||
7.凡上述有关考试的信息均可查阅www.bjpta.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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